取消、延期、暂停|河北4地紧急寻人|事关车辆通行,辛集市最新通告!
石家庄大剧院这些演出取消及延期
石家庄大剧院发布部分演出取消及延期公告
尊敬的观众朋友,您好:
根据石家庄市裕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紧急通知》,石家庄大剧院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很抱歉地通知大家,石家庄大剧院部分演出项目取消及延期,具体如下:
2021年11月9日19:30在石家庄大剧院大剧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主题评弹专场》,演出延期,调整至2021年12月24日19:30;
2021年11月10日19:30在石家庄大剧院大剧场《红楼梦中人》评弹演出会,演出延期,调整至2021年12月25日15:00;
2021年11月11日19:30在石家庄大剧院大剧场《红楼梦中人》评弹演出会,演出延期,调整至2021年12月25日19:30;
2021年11月12日-13日19:30在石家庄大剧院大剧场《唱支山歌给党听》经典音乐会,共2场,演出延期。
已购买以上石家庄站演出的购票者,在聚橙官方渠道购票者,可选择保留门票,在新的演出日期观看,座位维持不变,若您实在无法前往,可于工作日工作时间致电400-185-8666咨询;在其他渠道购票者,请联系原购票渠道进行票务咨询。
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停考公告
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将于11月20至21日举行。鉴于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及发展不确定性,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现决定取消我省本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
此次报考费用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由此给各位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暂停办理!河北3市最新通告!
沧州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关于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升级期间
停办业务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将于11月20日集中到省统一管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于12月份开始使用全省统一的业务受理平台和业务经办系统。同时,与原业务系统相关联的沧州市多险合一网报系统、沧州人社APP、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对外服务系统需要同步升级。为确保以上工作如期完成,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各项社保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社保费征收业务停办及新系统上线时间
2021年11月20日18:00时起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社保业务。2021年11月25日22:00全市税务部门暂停企业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征收工作。社保新系统恢复业务时间定于2021年12月6日8:30正式启用,税务部门同步开放缴费功能。
二、各险种社保待遇支付核定及重新办理时间
11月12日前参保单位或个人,到经办机构业务部门办理11月份的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业务核定工作。11月12日之后,业务部门不再受理核定需11月份支付的所有业务。待新系统12月6日上线后,再恢复办理。
三、停办业务范围及应对措施
系统停机期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业务办理和申报缴费业务暂停。系统停机期间,工伤保险人员参保等急办业务,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递交材料,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再具体办理。市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12月份养老金在12月6日以后发放。
省级数据集中和全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是省人社厅和省税务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建立全省统一、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至关重要。对于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注意事项
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系统停机期间,社保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养老保险科:3201150
工伤保险科:3206663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3206292
社保中心:
登记申报经办窗口:3206902
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窗口:3206635
机关养老保险经办窗口:3206650
工伤保险经办窗口:3207762
失业保险经办窗口:3206610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0日
邢台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升级期间停办业务的通告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级参保单位、组织、个人:
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社会保险数据将集中到省统一管理,并于12月份开始使用全省统一的业务受理平台和业务经办系统。为确保以上工作如期完成,系统切换期间全市所有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各项社保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停办及新系统上线时间
2021年11月20日18:00起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社保业务,社保新系统预计于2021年12月6日8:30起正式启用。
二、停办业务范围及应对措施
系统停机期间,主要影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业务办理和申报缴费。
系统停机期间,工伤保险人员参保等急办业务,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递交材料,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再具体办理。
市本级灵活就业将于11月18日完成2021年1月至12月企业养老保险费扣缴工作,请选择邢台银行账户代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于11月17日前足额存入本年度需缴纳的企业养老保险费。对未及时存款导致2021年度有未缴费月份的,可在12月6日新系统启用后至12月25日前,到税务部门征缴窗口或通过网上等缴费渠道自主申报未缴费月份的企业养老保险费。
三、注意事项
社保系统启动上线切换工作是省社保中心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建立全省统一,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至关重要,对于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系统停机期间,社保业务咨询电话:
邢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参保登记核定业务联系电话:0319-3690253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业务联系电话:0319-3690323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业务联系电话:0319-3690261
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业务联系电话:0319-3690183
退管业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业务)联系电话:0319-3690190
邢台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
失业保险待遇业务咨询电话:0319-3690191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唐山
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升级
唐山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办理业务
11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和市税务局获悉:由于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升级,从11月20日18时起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社保业务;从11月25日22时起全市税务部门暂停企业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申报征收工作。新系统预计于12月6日正式启用。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统一部署,唐山市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数据将于11月20日集中到省统一管理,12月份开始唐山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将使用全省统一的业务受理平台和全省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同时,与原业务系统相关联的唐山市人社一体化平台网报系统、“唐山人社”APP等外接系统需要同步进行升级。为确保数据集中和业务系统升级工作如期完成,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各项社保业务。
系统停机期间,主要影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业务办理和申报缴费。工伤保险人员参保等急办业务,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递交材料,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再具体办理。
这次数据集中和业务系统升级是省人社厅和省税务局建立全省统一、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
固安县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关联接触人员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我县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协查函,通报协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田某某。县疾控中心立刻会同相关部门、属地开展核查,第一时间依规落实管控措施。经询问及技侦核查,田某某于11月10日返回固安,具体行动轨迹如下:
11月10日11:35 在北京市洋桥西站台乘坐849路公交车(车牌号:京A 31212F)返固(全程佩戴口罩);
11月10日13:06 在柏村路口下车,步行回家(全程佩戴口罩),居家未外出;
11月10日16:40 接到其单位相关电话提醒,主动向社区电话报备情况,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隔离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在同时段乘坐同辆849路公交车或与其行程有时空重叠人员见此通告后,请立即主动向社区(村街)或县防控办联系报备(电话:8015767),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要外出,等待通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做好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聚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切实保护好自己和家人健康。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安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救治工作指挥部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的紧急通知
安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11月11日接到清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入境核酸检测初筛弱阳性人员付某某的同航班人员马某某于2021年11月10日12:35,在丝网街北郭烧饼就餐,店内就餐人员3人左右,停留20分钟。12:55驾车到红旗街与北新大道交叉口中国石化加油站加油,停留5分钟。
请在上述时间段有相同轨迹的人员立即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联系电话:0318--7710772 0318-7986787
安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救治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11日
承德市疾控紧急提醒
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
近日,我市多名市民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乘公共交通工具,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增加了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威胁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主动报备。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发现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筛查检测工作。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广大市民、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承,尤其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感染者报告地区。确需离承的,要提前向社区、单位报批,采取“点对点”出行方式,避免乘坐飞机、高铁、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返承后第一时间向社区、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外出返承后需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间隔24小时。
三、在本市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佩戴N95口罩。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时需佩戴N95口罩,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全市所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所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严格管控演出、论坛、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尽可能采用线上方式开会;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
五、全市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三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承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三码”联查,采取各种形式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承人员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六、所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认真做好测温验码、规范消毒消杀、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所有交通场站、餐饮饭店、景区景点、商场超市、文娱场所一律落实红外线测温、一米线、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规范消毒消杀,对未携带智能设备不能扫码人员查验身份证。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尽快完成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市于10月15日启动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自行前往各接种点免费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八、做好自我监测。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理性、不必恐慌,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离承,出承、返承及时按要求报备。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拨打120。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11月12日起
辛集市将统一启用
新版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
↓↓↓
关于统一启用新版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规范、压缩市域内通行车辆,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辛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原发放的各类车辆通行证一律作废,启用由辛集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统一制作核发的新版车辆通行证。自2021年11月12日0时起执行。
一、办证范围:除军车、警车、救护、消防、抢险救援、电力抢修、环卫保洁等特种车辆以外的因防疫工作需要的车辆。
二、外地来辛运送民生物资车辆,仍由市交通运输局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规则要求不变。
三、车辆通行证仅限于市域内道路通行使用,并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四、交管大队将派专门警力对不按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并启用电子监控进行抓拍,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辛集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来源/辛集发布、冀时、固安发布、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牛城晚报、邢台人社、沧州人社、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安军玲、董征